桑與蕭邦:關於那些我們終究學不會的事


看蕭邦鋼琴大賽的時候,我總想起一個女人。


喬治·桑( Georges Sand )—— 蕭邦的情人,但更準確地說,是她自己。

最近看《許我耀眼》,許妍說「事業和愛情我都要」。螢幕前的人都鼓掌了,說這才是現代女性該有的樣子。

但我只是想,桑在兩百年前就這樣活過了。而我們到現在,還在學。

穿男裝的那個女人

( Georges Sand, 1804-1876 )

19世紀的法國,桑穿男裝在巴黎街上走。


不是為了標新立異,只是因為女裝太貴,男裝便宜。但後來她發現,穿著男裝,她可以自由進出劇院、可以抽菸、可以不被騷擾地在街上走。

多諷刺。

她離開了丈夫。一個人養活自己,養活孩子。寫小說,寫到手痛。有人問她累不累,她說:「我不相信命運,我只相信我自己的雙手。」

聽起來很勵志對不對?但背後是什麼你知道嗎?

是孤獨。是整個社會的眼光。是那種「我明明沒做錯什麼,為什麼要這麼辛苦」的委屈。

但她還是走了。因為比起被困住,她寧可辛苦。

關於蕭邦


後來她遇見蕭邦。一個天才音樂家,體弱多病,敏感得像個孩子。


他們相愛了。那十年,桑照顧他,陪伴他。蕭邦寫出了許多傑作,《降E大調夜曲》就是在那段時間完成的。

但十年後,還是結束了。

蕭邦需要的是什麼?是一個完全屬於他的女人。是所有的關注、所有的愛、所有的時間。他需要桑來填補他內心的空洞,來證明他是值得被愛的。

可是桑給不了。

不是她不愛他。而是她知道,一個人不能靠另一個人來拯救自己。
分手後蕭邦說:「我失去了我生命中最重要的東西。」三年後他死了,39歲。

你說這是誰的錯?

沒有人的錯。只是兩個人需要的東西不一樣。蕭邦需要的是完整的依賴,桑能給的是平等的陪伴。

錯位了。

許妍和我們


看《許我耀眼》的時候,許妍說:「想要抓住每一個翻盤的機會,就永遠不要把希望寄託在別人身上。」螢幕前的人都點頭。


但有多少人真的做得到?

我們都知道要愛自己,都知道不該把全部希望寄託在一個人身上。可是當你真的愛上一個人的時候,你還是會想:如果我再多做一點,如果我再好一點,他是不是就會更愛我?

桑也愛過蕭邦。深愛。

但她知道一件事:如果你為了一個人放棄了自己,最後你們兩個都會失去。她說:「真正的愛是相互的尊重與自由,而非佔有。」

這句話說起來容易,做起來難。因為愛本來就包含佔有的慾望。但成熟的愛,是知道這種自私,然後選擇克制。

那些學不會的事

兩百年過去了,我們還在學同一件事。

怎麼在愛裡,不失去自己。
怎麼愛一個人,又不把所有希望都寄託在他身上。
怎麼接受,有些愛不是不夠深,只是不適合。

桑做到了嗎?我不知道。

她活得自由,活得精彩。但分手後她也寫過很多東西,關於那十年,關於蕭邦。那些文字裡有愛,也有遺憾。

所以你看,就算是桑這樣的女人,也不是沒有痛過。她只是選擇了,痛也要往前走。

最後

桑說「尋求的不是幸福,而是自由。」我一直在想這句話。

幸福是什麼?是找到一個對的人,從此過著快樂的日子?
自由是什麼?是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,成為自己想成為的人。

也許桑知道,幸福這種東西太虛無了。你以為抓住了,一轉眼就沒了。
但自由不一樣。自由是你自己給自己的。沒有人可以給你,也沒有人可以拿走。

除非你自己放棄。

所以啊,下次聽蕭邦的音樂時,想想桑。

她不是蕭邦背後的女人,她是「喬治·桑」。一個愛過、痛過、但從沒有為誰放棄自己的女人。

《許我耀眼》裡許妍說「我都要」。

但桑會告訴你:你可以都要,但首先你要確定,你要的,包括你自己。不然要再多,都是空的。

這個功課,我們大概要學一輩子。但沒關係。至少我們知道,有人走在前面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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